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报价,提供服务。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二、服务单位: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项目预算:50000元/年。
五、服务内容:
1.参与或处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2.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完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协助建立或健全相关制度,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章制度提出法律审查意见;
3.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4.参与或处理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
5.参与法治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等,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普法活动;
6.列席相关会议,研究相关事务,参与相关谈判;
7.派遣1-2名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到达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8.全年服务时长不少于200小时,起草、审查、修改、完善合同及其他咨询全年不少于100份。法律顾问服务一般应于48小时内或约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9.接受市社会主义学院就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对评价不满意的,市社会主义学院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10.办理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
1.有健全的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充分;
2.有符合条件要求的专职律师,具备承接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
3.住所地在本市;
4.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未受过党纪处分,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情形。
(二)派遣律师: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中国国籍,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职业操守好,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 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所协会行业处分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情形;
3.专业能力强,擅长民事纠纷等法律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七、其他事项: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含税)(详见附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整体情况及近三年业务开展情况、未受到过处分处罚承诺书或信用查询报告,拟派遣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2.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律顾问合同草案;
4. 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提交的文件必须提供1份纸质正本,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下午5:30。递交报价文件(纸质)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9号。
(四)报价要求:报价为服务商所能承受的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一次性、最低、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
(五)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由询价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者优先聘用(报价相同时,按响应时间短优先、担任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优先、成立年限长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文件作废:(1)资格证明无效或不合法;(2)无有效盖章或签署;(3)提供多种报价;(4)未按规定进行装订密封;(5)超过50000元/年采购预算报价;(6)经询价小组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八、其它情况:
当出现提交材料服务商不足三家或其他特殊情况时,由询价小组集体研究,提出推荐意见。
九、联系方式: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9号
联系部门: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2627734